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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話題引發讀者熱議

垃圾分類“人人有責”咋落實

本報記者 張 洋
2019年07月08日08: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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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社會廣泛關注,“垃圾分類”再次成為群眾熱議的話題。連日來,讀者朋友紛紛給本報來信,表達對立法推動垃圾分類這事的贊成和支持,同時,對宣傳了多年的“人人有責”如何落實,積極提出意見建議。

  “有了法律規定,做不好就被罰,倒逼我們把這件早就該做的事情做好”

  “這一個多星期以來,在家裡、在單位,討論最多的就是垃圾分類。每天早晚小區都能看見提著不同垃圾袋的左鄰右舍說笑著去倒垃圾。”上海浦東新區的白先生說,他的孩子今年9歲了,最近吃著飯或者零食時,也會突然冒出“這個是干垃圾”“那個要扔到濕垃圾袋裡”。

  無獨有偶,上海浦東新區讀者裴佳佳介紹,之前小區裡的垃圾桶挺多,亂扔垃圾的人也有很多。如今隻有兩處固定的投放點,垃圾每天清理兩次,如果居民不明白如何進行垃圾分類,現場有管理員引導。

  上海徐匯區讀者蔡永反映,他家幾個月前就已經開始學習垃圾分類了,冰箱上也貼上了一個詳細的表格,以防出錯。社區還專門開設了學習垃圾分類的課程,指導居民進行垃圾分類。

  上海市立法推動垃圾分類,變化是立竿見影的。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個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單位如果進行混合投放或混合運輸,最高可罰5萬元。“其實垃圾分類已經倡導很多年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概念都非常熟悉,也認為非常值得去做。但是生活中我們總是缺乏行動力和自覺性,說到底還是缺乏對垃圾分類、生活環境、生態環保的充分認識。現在好了,有了法律規定,做不好就被罰,倒逼我們把這件早就該做的事情做好。”裴佳佳說。

  據了解,此前北京、廣州、杭州、廈門等多個城市均已出台實施垃圾分類方面的規章制度。如今,《深圳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定(草案)》已完成向社會征求意見,立法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成都、鄭州等地的相關立法草案也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階段。

  6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生活垃圾分類的相關內容寫入其中,我國的垃圾分類將由過往倡議階段轉向法治階段,立法推動垃圾分類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對於《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我第一時間關注,認為這是一件好事,同時也能感覺到,一些群眾會對此不適應。”江蘇南京市讀者楊濤說,“這就好比當年的醉駕入刑,一開始社會上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如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入腦入心。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垃圾分類也會從一項制度要求逐漸變成一種自覺習慣。”

  注重系統和細節管理,努力推進垃圾減量

  垃圾分類是一項系統工程,絕非一罰了之。翻閱《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其中不僅明確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還對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資源再利用等作出一系列規定。

  此前一些地方推行垃圾分類的效果欠佳,既與群眾的意識淡薄有關,也與后期處置不規范、不到位有關。雲南昆明市讀者毛學鋒說,“有些居民已經自覺進行垃圾分類了,但是由於小區的垃圾回收點隻有一個垃圾箱,居民還是不得不將已經分類的垃圾全部扔進同一個垃圾箱混裝,久而久之,分類也等於白分,他們也就不再對垃圾進行分類了。”

  湖北宜城市讀者楊明生反映類似情況:“分類垃圾桶只是放在顯眼處當擺設,小區樓道裡的垃圾依然是‘一桶裝’。即便是周邊高檔小區確實做到了分類投放,但運輸時又混在一起,各種垃圾被歸集到一部清運車裡,運到填埋場一填了之。”

  河南開封市讀者陳輝認為,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穩步推進垃圾精細化分類,抓好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各個環節的配套銜接,特別是每個環節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回收物、可降解有機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利用處置,有害垃圾由有害垃圾處置單位進行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置,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並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處理,否則前期工作毫無意義。

  河南新安縣讀者劉功銀建議,要統籌構建高效、先進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明確分類標准、處理方式和最終去向,讓基層執行有標准,垃圾處理有工藝,回收利用有制度。特別是要按照產業化、市場化要求,完善資金、稅收、市場和技術服務等優惠政策,重點扶持建設一批垃圾綜合利用的企業,努力讓垃圾分類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生態環保價值共同發展、充分彰顯。

  此外,福建福州市讀者黃琳斌在來信中講述了一個細節:在很多時候,賓館酒店提供香皂隻被顧客用一次就丟棄了,這不但造成巨大浪費,也增加了垃圾處理的負擔。其實,酒店可以在細節上做得更好,要求廠家提供的香皂要盡量小,夠一兩次用就好。

  “垃圾越少,越有利於垃圾分類。” 黃琳斌說,中國消費市場巨大,看起來只是一塊酒店的香皂,因為產量很大,積少成多,產生的垃圾數量是相當驚人的。所以,推進垃圾減量,千萬不要小看細節。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都要自覺強化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意識,開動腦筋,積極作為,多在細節上下功夫,努力從源頭上大大減少垃圾的產生。比如,廠家、商家在保障產品質量和流通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簡化產品包裝﹔消費者購物也請多考慮實際需要,避免浪費,同時盡量少用、不用超市的塑料袋。

  “隨手扔”不是小節問題,讓制度成為習慣

  “如今,一些地方有了關於垃圾分類的規章制度,關鍵在於執行。如果在這個環節掉了鏈子,立法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四川平武縣讀者汪世東指出,有些群眾存有法不責眾心理,看到別人違規,自己跟著做﹔有的執法人員覺得監管難、處罰少甚至嫌事小。“對此,各地各部門要統一認識,形成合力,要求一線執法人員依法從嚴辦事,使垃圾分類制度成為‘硬約束’,讓群眾意識到‘隨手扔’不是小節問題。同時,各部門要加強系統監管,確保工作人員在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節中認真履職,對不按規定操作的人員給予處罰,切實保障垃圾分類順利推行、取得實效。”

  處罰不是目的,最根本的是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由於家庭成員存在懶惰心理、缺乏環保意識,都是等著垃圾桶裝滿了或者有異味了,才一股腦地將垃圾統統收集起來,甚至家裡的老人還會因為節約的緣故,將家裡幾個垃圾桶的垃圾先統一倒入一個口袋,再拎出去扔掉。” 安徽宣城市讀者張志勇說,下一步,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幫助群眾認識和糾正一些不良生活習慣,激發群眾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如今,仍然有一些居民不知道垃圾混雜的害處,不清楚垃圾分類的好處,不習慣垃圾分類,習慣隨意丟棄堆放。” 河南西華縣讀者彭世繁說,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向廣大群眾說清楚垃圾混雜的害處和垃圾分類的好處,講明白垃圾填埋的高昂費用、從垃圾中回收可利用原料的經濟價值以及減少空氣污染的環保價值,讓居民自覺養成垃圾分類好習慣。同時,加強垃圾分類的操作指導,教會群眾把垃圾准確地分為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除了宣傳活動做起來、學校教育抓起來、法律法規執行起來,真正讓群眾變被動為主動,變‘我應該’為‘我願意’,才是把垃圾分類做好、做習慣、做長期的根本。” 安徽蚌埠市孟婧雅建議,應從最直觀的“變廢為寶”入手。比如,以社區為單位,設立“綠色環保積分超市”,開展垃圾分類“積分換禮換購”活動,將塑料油桶、汽水瓶、易拉罐、醬油瓶、廢舊電池、紙盒、泡沫箱等常見的非廚余可回收垃圾,分類后“明碼標價”,注明各自對應的積分以及收集到一定數量后可兌換的生活用品。某種角度上來說,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通過提高群眾獲得感來切實增強群眾做好垃圾分類的自覺性,有助於把垃圾分類做在日常。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08日 07 版)

(責編:孟哲、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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