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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頭頂上的安全”須多管齊下

高  喬
2019年10月21日08: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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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城市,高樓林立,不斷地拓展著城市的縱向空間。一幢幢高樓成為了城市的標志。但是高樓同時也帶來了許多隱患。高空墜物就是其中之一。一段時間以來,高空拋物墜物致害事件時有發生,一樁樁“飛來橫禍”令民眾對自身安全心生憂慮,也引發法律界和社會各方爭議。

  高空拋墜致害,越來越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除了因建筑物施工不當、樓宇外牆建筑質量問題以及物品設施擺放不當造成的高空墜物,還有高樓住戶隨意拋擲物品造成的傷害。從2000年重慶的“煙灰缸案”到現在,全國多地出現多起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關於高空拋物墜物追責的討論亦不絕如縷。高樓之下,如何守護民眾“頭頂上的安全”,要在法治、社區治理和公民素養提高等方面多管齊下。

  完善的法律是治理高空墜物的重要措施之一。高空墜物案件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侵權責任法》第87條。但在現實生活中,訴訟耗時長、被告服判息訴難等實際問題常使受害人難以及時獲得應有的賠償。而且不少人認為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雖然能夠救濟受害人權利,但也損害了無辜建筑物使用人的權利,變相增加案件審理的社會成本。因此,完善法律成為治理高空墜物現象的首要舉措。今年8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的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對有關部門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的規定作了進一步明確。相信未來法律實施之后,一定會為高空墜物案件的審理提供堅實的法律依據。

  社區物業的角色和作用不容忽視。法律、保險救濟,畢竟隻能是事后救濟,守護“頭頂上的安全”,還須以防為主、以防為先。這就需要社區物業的積極作為。社區物業作為連接住戶居民的平台,既是居民生活的服務者、社區設施的管理者,也是居民行為的監督者。物業公司加大攝像頭布控力度,應用高科技手段,能夠有效加強對高空拋物墜物事發前安全隱患的排查能力和事發后的取証能力。事實証明,物業公司等社會主體能夠採取更靈活的處理方案,通過新技術、新手段、新模式遏制和處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社區物業的積極介入,能為遏制和應急處理高空拋物墜物提供重要幫助。

  守護“頭頂上的安全”,說到底,還是要在提升公民素養、培養公民意識上下功夫。在中國城鎮化進程愈發加快的今天,從阡陌為鄰到樓上樓下,很多新居民的生活習慣難以在短時間內改變。對於拋物者來說,高空拋物可能是一時疏忽,但對受害人來說,一個花盆、一個水瓶都可能造成終身損害。讓每個居民都意識到高空拋物的巨大危害和自己可能付出的代價,強化責任意識、安全意識、自律意識,才能有效從根源處防止高空拋物的發生。

  這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文明素質的培育需要社會和公民的共同參與。政府對文明行為的積極倡導和對高空拋物等不文明行為的大力懲戒,為提高公民文明素養提供積極政策引導。新聞媒體對高空拋物墜物事件的報道、輿論對高空拋物行為的譴責和批判,也是對公眾的教育與引導。

  高空墜物是一個伴隨著城市化而產生的問題,同樣也會隨著城市化的進程而逐步得到解決。如今國家立法機關已經意識到相關法律需要完善,社區物業也在不斷地加強治理。意識到了問題,就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我們將會看到“不讓自家窗戶飄出一片紙屑”會成為每一位城市居民的共同意識,真正實現城市上空永無“痛點”。

(責編:孟哲、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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