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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確十河三湖管理范圍 規范採砂取土

2020年01月23日08:5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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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西寧1月22日電  (記者姜峰)近日,經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水利廳和生態環境廳聯合就黃河、黑河、巴音河、柴達木河、大通河、布哈河、長江、瀾滄江、格爾木河、那棱格勒河等十河及扎陵湖、鄂陵湖、蘇干湖等三湖的管理范圍發布通告,以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確保生態保護及高質量發展。

  在以上十河及蘇干湖管理范圍內進行採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鑽探、挖筑魚塘﹔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在河道灘地開採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等活動,必須報經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准。違反通告規定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23日 14 版)

(責編:孟哲、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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