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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有價!全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超29億元

寇江澤
2020年07月01日08:26 |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藍藍天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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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啟動以來,各地各部門共同努力推進,全國共辦理賠償案件945件,涉及賠償金額超過29億元。”在生態環境部6月30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准司司長別濤介紹。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為改革實踐上升為法律制度的一個典范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自2015年開始試點,2018年起在全國全面試行。別濤介紹,中辦、國辦印發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和新制修訂的民法典、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都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做了相關規定。“損害賠償制度,已經成為改革實踐上升為法律制度的一個典范。”

目前,全國各地都印發了省級改革實施方案,157個市印發了市地級實施方案,明確改革目標和推進路徑,確定具體實施改革的部門及分工﹔各地共制定磋商、調查與鑒定評估、資金管理等相關配套文件212個。

前不久,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評選,重慶市兩江新區某企業非法傾倒混凝土泥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入選。

2018年以來,這家企業違法傾倒罐車清洗水和泥漿。經鑒定評估,造成1.44萬平方米農田表土流失和板結,土地裸土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生態環境損害數額為948.2萬元。隨后,這家企業積極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清理污染物4.05萬立方米,復綠土地1.32萬平方米。

“這個案子亮點在於,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發現企業違法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后,通過發送檢察建議書的方式,將案件線索告知生態環境部門,實現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有效銜接。”別濤表示,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追究刑事責任﹔生態環境部門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督促開展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實現行政、刑事、民事責任同步追究,構建嚴密的責任追究法網。

近年來,各地辦理了一批有影響力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有效推動修復了大量受到損害的土壤、林地、草地、地表水等,取得良好效果。

多部門正研究起草指導意見,推動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

別濤指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在取得進展的同時,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目前,各地改革進展很不平衡,有13個省份辦案總數超過20件,案件數佔比80%,還有一半以上省份案件數佔比不到20%,極少數的省份在個位數上徘徊,還有部分市地級權利人還沒有實際辦理案件。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體系也不夠完善,特別是關於生態系統、生態要素評估方面。“由於技術性、專業性要求高,這方面還沒完全到位。”別濤說,目前缺乏專門針對森林等生態系統的技術方法﹔各地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從業機構的專業水平參差不齊,地域分布也不平衡。

此外,多數地方存在專業人員力量不足的問題。別濤表示,除重慶、浙江紹興等地外,大多數地方沒有按改革方案要求配備專門人員,隨著改革深入推進,工作重心逐步下沉到以市地級推動為主,工作人員配置和能力問題將更加突出。

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關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

別濤介紹,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加強調度和督導力度﹔加快配套制度建設﹔完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方法體系建設﹔開展能力建設和行業管理﹔大力推動各地的重點案件辦理和交流。

怎樣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日常環境執法的銜接?別濤表示,行政執法案件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重要線索來源﹔行政執法過程中形成的勘驗筆錄或詢問筆錄、生效法律文書等資料,可以作為索賠的証明材料。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研究把義務人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況,作為行政處罰的酌情考慮因素,對於主動履責、及時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建議從寬處理。”別濤說。

(人民日報中央廚房·藍藍天工作室 寇江澤)

(責編:丁亦鑫、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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