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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城乡绿化禁止使用违法采挖的大树古树

2014年04月17日16:42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蒋琪)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做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通知"),4月15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苗木分会发出如下倡议,要求不违法采挖大树古树,坚决禁止采挖古树名木,不在城乡绿化中使用违法违规采挖的大树古树。

通知指出,树木移植特别是大树古树移植弊病多、害处大。一是破坏树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大树移植不仅不增加森林资源,反而因为切根截冠减少了生物量,影响了生态效益发挥,降低了原生地的森林质量,甚至造成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二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大树古树移植采挖难、运输难、栽植难、成活难、耗费大。三是不利于发挥树木的生态功能。移植后的大树古树与栽植正常的苗木相比,长势弱,寿命短,树木吸碳放氧等生态功能明显降低,不利于树木长时间地持续发挥应有的多种效益。

倡议书说,不违法采挖大树古树。坚决禁止采挖古树名木;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以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坡度25度以上林地内树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严禁采挖的树木。从严控制采挖其他区域郁闭度低于0.6的林分。严格按照抚育设计,结合森林抚育进行树木采挖。

自觉摒弃急功近利的意识和行为,不在城乡绿化中使用违法违规采挖的大树古树。坚持把适地适树作为造林树种选择和苗木规格确定的基本原则,主动接受国土绿化作业审批机制的监管,自觉把控苗木树龄、规格大小、苗(树)木来源等关键关口,推动生态绿化苗木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责编:蒋琪、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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