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废行动2018":一般工业固废类问题累计罚款260余万元【6】

2018年07月25日16:50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26.编号:138-新-12

主要问题: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绮陌街道墨峰村,约1万吨商混废料倾倒于山坡,倾倒面积约2800平方米。

清理情况: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已委托贵州织金宇诺建材有限公司将倾倒的约1万吨商混废料全部清运至贵州织金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对其未撤走的水泥、煤灰储料罐及拌合设施进行拆除并进行覆土复绿。

溯源情况:经核实,商混废料由绮陌街道墨峰村一临时拌合站产生,2014年该拌合站停止生产,将未使用完的混凝土倾倒至山坡上。该拌合站不对外经营,生产混凝土供织金县东昌物流园和凯马汽车两建设项目使用,2014年东昌物流园和凯马汽车两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建,拌合站也随即停产。

处罚情况:因东昌物流园和凯马汽车两家企业已作为僵尸企业被清出织金,现已无法找到责任主体,目前已由县财政出资对商混废料进行清理,对拌合站进行拆除,并对其区域进行覆土复绿。

问责情况:织金县已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织金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陈华、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杨露、织金县人民政府绮陌街道办事处主任朱天林3人进行警示约谈。

信息公开:该问题整改情况已于7月3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环保督查专栏”进行信息公开。 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7.编号:138-新-13

主要问题: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绮陌街道墨峰村,约5万吨污泥、弃土混合物堆存于绮陌大道南侧,堆放面积约1万平方米,堆存点无防渗措施。

清理情况:目前,织金县城市管理局已将倾倒污泥全部运往大荒坡垃圾填埋场进行堆放,清运量600余立方米。沿堆土场外围修建了长420米,高1.5米挡土墙。将堆放的弃土推平压实,呈三级阶梯状,并进行绿化种植。

溯源情况:经核实,堆存弃土由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运至此,拟用于织金县环境治理景观工程(宝桢湖修建)一低凹地块的回填,但未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填。目前,织金县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对此地块进行回填平整。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织金县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查处,对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问责情况:织金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织金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陈华、织金县住建局局长张云洪、织金县交通局局长陈铧、织金县人民政府绮陌街道办事处主任朱天林进行警示约谈。

信息公开:该问题整改情况已于7月3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环保督查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同时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8.编号:1322、1323、1324

主要问题: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近30万吨磷矿废渣露天堆存于岩根河流域及农田边,无防护措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矿井掘进时产生的废石渣料及4万余吨低品位磷矿石。目前,针对责任主体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法人处于拘留状态的实际,瓮安县政府组织委托第三方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垫资代为清理,现已完成1323、1324点位共4万余吨工业固废的清理和平整、覆土生态治理工作,完成1322点位3.9万余吨低品位矿石的转运销售和距岩根河100米范围内11万余吨工业固废的清理,其余区域全面进行覆土生态治理。清理的废石矿渣全部转运至正在实施的棉花寨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点进行回填妥善处置。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和清理整改完成后,均请了省级专家组到现场进行实地审查指导把关。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渣来源为瓮安县中盟(华雄)磷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掘进矿井时产生的废弃石料和低品位矿石,由于未实质性开采到矿石产品,该公司因大量负债导致资金链断裂,于2016年5月停建矿井,其露天堆存的废渣清理一直未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瓮安县政府于2016年组织第三方,于该公司上述堆场近岩根河岸边修建了围堰、淋溶水收集沟和收集池。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贵州省瓮安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瓮安县华雄磷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罚5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该公司停建矿井前,已被瓮安县环保局先后实施按日连续计罚、挂牌督办、停产整改、行政罚款、移送公安等9次处罚,目前该公司因资金原因进入破产程序、法人处于拘留状态。

问责情况:瓮安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瓮安县水务局局长文敬友、银盏镇人民政府镇长李生杰、瓮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飞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于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在黔南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

29.编号:GZ41-QN、GZ42-QN

主要问题: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瓮安县磷化公司玉华6号和8号矿井边露天堆存约2000吨矿渣。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磷矿石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废石料和河道石砂等。目前,瓮安县政府责成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已完成该点位工业固废的清理和平整工作,共清运2000余吨,其中1800余吨运送至该公司6号和8号矿井作为井下支护建筑填料,约200吨转运至正在实施的棉花寨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点进行回填妥善处置。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和清理整改完成后,均请了省级专家组到现场进行实地审查指导。

溯源情况:经核实,上述废渣来源为贵州省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在6号和8号矿井作业时,开采磷矿石时剥离产生的废石料,以及汛期对企业所在岩根河段清理产生的石砂等,企业安排作为6号和8号矿井井下支护回填建筑材料正在使用,临时露天堆存在矿井旁边的场地内,堆场近岩根河岸边建有围堰、淋溶水收集沟和收集池。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贵州省瓮安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罚5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瓮安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瓮安县水务局局长文敬友、银盏镇人民政府镇长李生杰、瓮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飞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于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在黔南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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