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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民間組織倡導不吃不買野生保護動物

武衛政

2014年01月04日08:5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不吃不買野生保護動物(綠色焦點·關注綠色消費①)

  山西一家餐飲企業從2012年元旦起就放棄銷售年營業額達5000萬元的魚翅產品。圖為顧客在其門店前簽名承諾“拒絕魚翅,從我做起”。

  人民視覺(資料圖片)

  春節將近,許多人在謀劃吃什麼、怎麼吃。

  張頁,2013年“光盤行動”的發起人,則在思考不吃什麼。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大自然,也是保護自己的健康。”張頁說,“我們正在聯合公益人士,共同倡導拒吃野生動物,包括所有野生鳥類和野生動物,尤其是國家保護動物。”

  不吃就是一種保護

  環保民間組織倡導“年夜飯,零魚翅”、“拒吃野味”等活動

  2013年12月8日,中辦、國辦發布新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

  “沒想到中央規定得這麼具體,直接把魚翅點出來了。”環保民間組織自然大學的王雪說,他們已經發出倡議:政府公務宴請拒絕魚翅﹔企業商務宴請拒絕魚翅﹔餐飲酒店業不賣魚翅﹔個人不吃魚翅。

  環保民間組織在2012年就倡導“保護鯊魚,拒吃魚翅”,引起社會關注。兩年過去,效果如何?

  2013年11月,自然大學在北京、上海、深圳選擇人均消費在150元以上的207家中餐類餐廳,分別以消費者訂餐和環保組織做調查的名義,致電這些餐廳,了解魚翅銷售情況。結果表明,有50家餐廳不賣魚翅菜﹔多家被訪餐廳表示,現在點魚翅菜的客人明顯少了。就保護意識而言,57%的服務人員知道鯊魚瀕危,但隻有24%的服務人員知道魚翅可能含有重金屬。

  餐廳的魚翅來自市場,市場銷售情況怎樣?據介紹,在廣州一處著名的魚翅市場,魚翅價格隻有300—500元/斤,相當於兩年前的1/4,很多商家手中囤積的魚翅賣不出去。

  盡管如此,中國人喜歡吃魚翅在全球有名,一到春節期間,魚翅的消費量就上漲。王雪說,現在許多人開始在餐廳訂年夜飯,他們將聯合企業、餐廳和環保機構,在全國20個城市招募1000名志願者,倡導“年夜飯,零魚翅”。

  張頁表示,他們將與一些餐廳酒店合作,布置寫有“拒吃野味”、“不吃就是保護”、“不吃就是放生”、“公款不得消費魚翅和野生保護動物”、“食用野生動物有害健康”等話語的海報、氣球、提示牌,制作相應宣傳的特色餐盤餐具,在餐飲終端營造“拒吃野味”的氛圍。

  在北京,金鼎軒酒樓從2010年開始就不賣魚翅了。“我們是經營粵菜的連鎖餐飲,連活體海鮮也不賣了,這是很少見的。”總經理李芒告訴記者,這樣做每年損失近百萬元利潤,但酒樓的生意越來越好。許多客人說,就是沖著你們有社會責任感來的。

  “我們希望越來越多的餐飲業同行,參與到積極保護環境、保護生態的行列中來。”李芒說。

  不買野生動物放生

  買了再放,實際上造成大量傷害,這是陋習不是保護

  有些人並不吃野生動物,卻喜歡買來放生。他們認為,放生是保護野生動物。

  曾經有媒體報道,一些城市的花鳥魚虫市場有做放生買賣的商鋪,出售麻雀、喜鵲、蛇等野生動物。知情人透露,市場上的這些野生動物都是為了放生而捕捉的。

  放生是不是對野生動物的保護,首先要看被放生的野生動物是怎麼來的。野生動物受了傷被人救起,或者誤入人的居住地被人捉住,在這種情況下把它們放歸自然,是有益的。

  但是,有些人手中原本沒有野生動物,就去大量購買野生動物放生。現實中有這樣的情景,這邊剛剛放生,那邊就有人把放生的動物收入籠中。捕了去放,放了去捕,貌似保護,其實不然。

  在專業人士看來,很多人的放生行為是魯莽的,效果是糟糕的。

  環保民間組織自然之友請動物學家做過報告,講了請勿盲目放生的幾條理由——

  很多人工飼養的動物往往不能適應野外生活,被放生之后很快就會死去,反倒不如持續人工飼養壽命長。

  放生催生了一條“捕捉野生動物——賣給放生者放生——再捕捉”的灰色產業鏈,促成了一些地方放生市場的畸形繁榮。放生的人越多,被捕捉的野生動物就越多,反而加劇了野生動物資源的破壞。

  很多放生動物不是當地的本土動物,盲目放生之后,它們一旦存活下來,就可能成為外來特種,造成生態問題。

  此處,相關知識的不足,也造成許多事與願違的后果。比如,有的人把陸龜當作水龜丟進河裡﹔有的人把成噸的魚放生進很小的水塘﹔更危險的是,還有人把毒蛇隨便拿到野外放生,造成人畜傷亡。要做到科學放生,沒有足夠的動物學知識是不行的。

  有一個典型的例子。2012日5月底,北京的十幾名放生者,跑到河北省興隆縣北水泉鄉苗爾洞村邊的河道裡放生了500多公斤蛇,還有鴿子、黃雀等飛禽,大量的蛇四處亂爬。經林業部門 鑒定,這些蛇為黑眉錦蛇和虎斑游蛇,雖然無毒,卻給村民造成了心理恐慌。

  “買野味放生是一種陋習,不能任其發展下去了。”張頁說,在目前的環境下,放生和解救野生動物,都需要專業人士,所以不建議個人買野生動物放生。不吃、不買,遏制需求就是最大的放生。

  嚴管野生動物買賣

  加大執法力度,讓“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觀念深入人心

  盡管有各種各樣的規定,販賣野生動物的事情還是時有發生。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104國道天津靜海縣附近,有一處銷售死野兔野雞的路邊黑市,一個商販稱常有北京市民前去購買,生意很好,春節前可能供不應求。

  環保民間組織“黑豹”野生動物保護站站長李理表示,根據圖片,他判斷那裡販賣的野兔和一種野雞不屬於國家級野生保護動物,但在北京、天津等地區是區級二級保護動物,大量獵殺和販賣也是違法的,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罰。

  王雪透露,去年,微博上曝光了5次發生在我國沿海的誤捕鯨鯊事件,一條鯨鯊可以賣到20萬元。鯨鯊屬於易危物種,漁民並不知道,即使他們出售已經死了的鯨鯊,仍然違反了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

  山東大學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介紹,《中國物種紅色名錄》已經明確將44種鯊魚列為瀕危動物,目前受到國際貿易保護的8種鯊魚,相當於我國的二級保護動物。全球有26個主要捕鯊國,其中包括日本、韓國和我國的台灣地區。我國不是主要的產鯊國,也不是主要的捕鯊國。但是,由於我國漁民對於幾種瀕危鯊魚的認識遠遠不夠,導致有些鯊魚在一些沿海城市被誤捕和出售。

  農業部漁業局的工作人員朱爭光說,漁民如果捕撈到國家水生野生保護動物,應該立即報告當地漁業主管部門,由漁業主管部門來處理,不能私自處理。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要想有效保護野生動物,必須規范野生動物買賣,嚴厲打擊捕殺和買賣野生保護動物的行為。

  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非法狩獵20隻以上陸生野生動物可以立案,50隻以上為重大案件,100隻以上為特別重大案件。但在現實當中,查處這類案件面臨諸多困難,其中包括餐館和食客不願配合舉証。

  “還是得加強宣傳,提高人們的保護意識。在這方面,環保民間組織可以發揮作用。”張頁說,除了抓住春節等重要消費節點開展保護野生動物宣傳之外,他們將聯系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今年兩會上提出相關議案和提案,比如加強餐飲行業自律,加大對非法殺害和買賣野生保護動物行為的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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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禾花雀被列為瀕危動物

  2013年11月26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更新物種紅色目錄,將我國廣東著名野味禾花雀(學名黃胸?)由“易危”級別提升至“瀕危”,與大熊貓同一級別。

  “讓候鳥飛”公益基金公布了近期在珠三角地區進行的禾花雀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自2001年起,禾花雀的野外種群數量急劇下降,幾近絕跡。

  17種野生魚納入二級保護

  近日發布的《北京市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把17種野生魚類列入其中,包括以前餐桌上可見的野生桂魚(鱖魚的俗稱)、銀魚,罕見的多鱗白甲魚、中華多刺魚、赤眼鱒等魚類。

  據介紹,近年來北京市野生魚類種群數量和物種多樣性明顯下降,亟須加強保護。有關人士表示,保護名錄的出台也緣於此。

(責編:呂騫、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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