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日前發布了氣候變化計劃草案,旨在為減排提供資助,同時規定,如果澳大利亞國內大型碳排放者超出自身歷史排放水平將會受到懲罰。
按照計劃草案,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將設立25.5億澳元的“排放削減基金”,用以推動該國實現2020前將澳洲氣候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0年的基礎上減少5%的目標。為達成該目標澳大利亞必須在2020年之前減少4.21億噸的碳排放量。(1澳元約合5.80元人民幣)
據路透社報道,草案發起人、澳大利亞環境部部長格雷格·亨特(Greg Hunt)表示,該計劃的減排成本低廉、切實可行,不會增加家庭和企業的能源成本。
盡管有獨立分析顯示,除非“排放削減基金”中再增加數十億資金,否則5%的減排目標難以實現。但亨特表示,該基金將確保澳大利亞早日達成2020年的目標。
行業游說團體澳洲工業集團稱:“確保2020年目標在不超預算和免除新的繁文縟節的前提下實現的最佳途徑是,應該在政策中增加低成本的國際碳信用額”。
根據氣候變化計劃草案,在澳大利亞2010年排放報告計劃中的企業將有一個相當於史上最高排放水平的排放上限或底線,並不要求企業逐漸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為確保企業不超過上限,澳大利亞將從2015年7月引進“保障機制”,但保障或懲罰措施尚未有明確定義。
不過,計劃草案中也規定,僅有那些每年排放二氧化碳在10萬噸以上的企業才會受到懲罰。這些企業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澳大利亞排放總量的52%。
澳大利亞崇德集團的碳分析咨詢師布雷特·哈珀(Bret Harper)表示,氣候變化計劃草案對小企業的排放不設上限,它們可以“毫無顧忌地”排放。
澳大利亞將通過購買五年的減排量來為項目提供資助,但這也招來了外界關於“這一期限尚不足以資助資金密集型或長期項目”的批評。澳洲政府日前表示,將對合同條款進行市場調研后再研究是否延長期限。(非貝)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