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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時評:嚴執法才能更守法

柯仲甲
2016年03月30日08:2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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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額罰單不是目的,讓每個企業都知法、敬法進而自覺守法,才是環保的理想狀態

  某企業長期超標排放,被環保部門處罰10萬元仍無動於衷,最近環保廳根據新環保法對該企業執行按日處罰,處以420萬元巨額罰款。一天重似一天的環保處罰,讓這家企業終於知錯就改。

  企業為何對前一次處罰視如無物,而在面對按日處罰的巨額罰單時才幡然醒悟?說到底,還是處罰力度的問題,隻要處罰金額小於企業的違法所得,這樣的環保執法就永遠不會收獲理想的效果。

  長期以來,環保領域存在大量違法不究、執法不嚴等現象,讓企業的違法代價太小、成本太低。一些地區長期以來重發展、輕環保,對污染大戶的違法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遑論依法追究了。有些地方,就算企業的超標排污被發現了,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罰的那點錢根本不會讓企業“傷筋動骨”……久而久之,一些企業就習慣於陽奉陰違,甚至對環境違法有恃無恐。

  當然,巨額罰單不是目的,讓每個企業都知法、敬法進而自覺守法,才是環保的理想狀態,因為哪怕罰款再多,如果企業還是大肆排污破壞環境的話,那麼這樣的環保執法也隻能是緣木求魚而已。

  去年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解決了執法偏軟的問題。與此同時,一系列著力改善違法不究、執法不嚴的新舉措,也密集出台。比如,“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有望通過建立環境監測監管的統一性,解決一些地方政府干預環保執法的問題。此外,新環保法規定,可以對行政機關不作為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近日,在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中,貴州錦屏縣環保局敗訴,其局長也因此被免職。

  越來越嚴厲的法治環境,讓更多心懷僥幸之人在環保法規前俯首聽命。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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