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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率先實施環保“黨政同責” 最嚴制度力保青山綠水

2016年05月08日08:09 |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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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建率先實施環保“黨政同責” 最嚴制度力保青山綠水

  央廣網北京5月8日消息(記者張子亞 盛堅毅 福建台記者陳曉光)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福建政績考核淡化GDP,突出生態文明和農民增收。在全國率先實施環保“黨政同責”,任內生態出問題,當期、終身責任都追究﹔新環保督察辦法監管重點由企業變為政府,督察結果影響干部考核和任用,用最嚴格的制度力保青山綠水。   永泰縣領路鄉潭后村山綠水清,村民邱新豐正在家裡的農家樂收拾活魚准備待客。他說,五年前村裡很窮,人均年收入還不到4000元。

  邱新豐:為主的還是燒木炭,以這個為生。

  領路鄉九成是山地,鄉黨委委員林立岩說,以前考核GDP時,年年倒數第一。2010年,永泰縣在全省率先以生態和靠農民增收考核取代GDP考核,沒有后顧之憂的領路鄉干部一門心思打起了青山綠水的主意。

  林立岩:60%算生態保護、40%農民增收的。我們推動旅游業的發展,(20)15年全鄉接待270萬人,純收入達到8億多,連續三年縣裡優秀。

  如今,領路鄉擁有兩個國家4 A級風景名勝區、全縣最大的旅游產品交易市場和農家樂一條街,吸收了近兩千名農民就業,加上生態林補償標准的提高,全鄉人均純收入增長到11600多元。邱新豐一家平時除了忙農家樂,就是看護自家生態林。

  邱新豐:生態林基本上都不動的,都要把它留起來,青山綠了、空氣也比較好。旅游發展了之后,比在外邊打工強,現在收入也在十萬塊左右。

  建設生態文明,福建下的是狠心,動的是鐵腕,出的是實招,打的是組合拳:早早建立環保審批與減排聯動機制,在全國率先實施環保監管“一崗雙責”制度,全面推 行“河長制”,探索流域生態補償,實行海域資源有償使用﹔率先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成立全國首個省級生態環境審判庭,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行環境污 染的第三方治理﹔在全國率先取消全省34個縣的GDP考核,改為考核生態和農民增收﹔率先探索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 終身追究制。永泰縣效能辦主任張信炯說,縣裡設立了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生態考核指標,對不同鄉鎮實行差異化考核,有獎有罰。

  張信炯:有個鄉鎮因為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不合格,被上級部門效能告誡兩人次以上,所以該鄉鎮當年度(全體)機關工作人員不享受全額工資績效獎。

  今年,福建省委、省政府與各設地市黨政“一把手”簽訂生態環保目標責任書,成為全國首個簽訂黨政生態環保目標責任書的省份,在全國率先實施環保“黨政同責”,領導干部面臨著“史上最嚴”的生態環境損害追責。

  省長於偉國:這個目標責任書既有即期的、當期的責任,也有終身責任,黨政負責同志如果在任內發生了生態問題,既要當期追究責任,同時也要終身追究責任,確保黨政同責。

  今年三月底,福建開始試行新的環保督察辦法,將環保監管重點由監督企業轉變為監督政府。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彭守虎說,督察結果將影響干部的考核和任用。

  彭守虎:督察結果作為被督察地方、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領導干部任免、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踐行綠色發展觀結碩果:目前,福建已建成兩個國家級生態市、10個國家級生態縣、519個生態鄉鎮,有8個市、縣、區被列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點地區”。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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