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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先要管住嘴

柯仲甲
2016年05月13日08: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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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禁止食用”的規定要落到實處,還有待完善、細化與之相配套銜接的執法體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審議了一部法律修訂草案,可能封住那些好吃野味者的嘴。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增加了“禁止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規定,並明確了違反上述規定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期以來,針對獵殺、販賣野生保護動物的事件,不管是執法還是輿論關注上,焦點大多集中在鏈條的前幾個環節,即捕殺、販賣及經營,而對整個鏈條末端的食客,缺乏有效的監管和懲治手段。因此,許多人認為好食野味僅是個人喜好,別人管不著,有的甚至以食用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為榮,四處炫耀。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而食用是野生動物非法買賣的最根本的驅動力量。非法獵殺販賣、購買食用野生保護動物,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一面寫著利益、一面寫著欲望。要是不能管住非法食用者的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被殺害、端上餐桌的現象就很可能屢禁不止。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明確寫入“禁止食用”,彌補野生動物保護的一個重要環節,對那些熱衷吃野味甚至以獵食珍稀野生動物沾沾自喜的人,予以嚴厲的法律懲處。

  當然,“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規定要落到實處,還有待完善、細化與之相配套銜接的執法體系。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林業、漁業、海洋等部門各自為政,自成體系。比如,現行法律規定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林業部門或許能管住那些手持獵槍的偷獵者,卻難防隱藏在大街小巷的餐館和好食野味之徒。食用野味也具有一定的地域性,這就涉及如何監管野生動物非法運輸鏈條。這些環節,都需要不同地域、不同部門相互配合,而不能單靠林業、漁業哪一家單打獨斗。


  《 人民日報 》( 2016年05月13日 15 版)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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