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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動物死亡,破壞生態平衡

莫讓放生變殺生

本報記者  賀  勇
2016年06月02日07:5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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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盲目放生、隨意放生時有發生。比如,3月下旬,有人在北京懷柔區湯河口放生了一批狐狸和貉,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風波﹔4月下旬,有人在尚未達到放生水質標准的北京通州潮白河放生十余筐活魚,許多魚在剛放生不久便相繼死去。為何放生之風這麼興盛?如何對放生行為進行規范?究竟怎樣將放生變成“護生”?請看記者實地調查。

  

  不久前,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在柳蔭公園舉行了一次鴛鴦放歸行動。“舉辦這樣的活動,是為了讓市民了解野生動物科學放歸的理念和方法,隨意放生野生動物不但達不到放生的目的,還可能對放生地點周圍的環境造成破壞,希望類似湯河口違規放生狐狸的事件不再重演。”工作人員史洋說。

  好心辦壞事

  人工養殖動物在野外幾乎不可能存活,380隻藍狐和貉經及時救護隻幸存一成多

  史洋所說的湯河口村是北京懷柔區北部一個相對較為偏遠的行政村,距市中心100多公裡。3月下旬的一次放生活動,打破了這裡的寧靜。

  3月31日,懷柔區園林綠化局湯河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前幾天有人在梁南放生了數百隻狐狸,部分狐狸竄至村中將家養的柴雞咬死。

  接報后,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到村裡走訪調查,在兩名目擊者的幫助下找到了放生點,確認這些狐狸為人為放生。

  經過鑒定,放生的狐狸為養殖的藍狐,也稱北極狐,主要分布在北冰洋沿岸各國,在我國不屬於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另外,放生的動物裡面還有部分人工養殖的貉,兩種動物的數量大體各佔一半。

  據了解,園林綠化部門並未收到此次放生活動的申請,因此這次放生屬於違規放生。按照相關規定,懷柔區綠化局組織人員對放生的藍狐和貉進行捕捉,以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園林綠化部門共發現了狐狸、貉共110余隻,大半已經死亡。死亡的狐狸和貉的尸體已採取深埋方式處理,40多隻幸存的動物被送到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與此同時,附近村民也捕捉到一些狐狸和貉,並掩埋了發現的動物尸體。據統計,總數也有100多隻。

  最后,幸存下來的40多隻狐狸和貉退回到了原來的養殖場。專家分析說,此次放生的380隻藍狐和貉均是人工養殖,在野外存活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這也意味著,這380隻藍狐和貉經過一番“放生”折騰后,幸存的隻有一成多。

  也是在不久前,有人在北京通州潮白河放生了十余筐活魚,由於這片水域近年來污染嚴重,沒有達到放生的水質條件,許多魚在剛放生不久便相繼死去。

  放生的本意是培養仁義、慈悲之心。然而,現實中很多放生行為往往不盡如人意。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執法大隊隊長孔令水介紹說,面對陌生的環境,沒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動物放生后會大量死亡﹔一些外來物種也可能由於在當地沒有天敵,變成入侵物種,嚴重破壞當地的生態平衡﹔有些生物具有攻擊性,甚至會給人畜帶來危害。比如,有人曾放生巴西龜、鱷魚龜等凶猛的、外來的肉食性動物,而鱷魚龜甚至能把很粗的木棍咬斷。

  放生成“商機”

  利用人們的善心,放生背后已形成“利益鏈”,甚至催生出訂單生意

  放生一事古已有之,一些人會在事有不順或心有所求時放生動物,以期消災、祈願、積福。不過近年來放生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背后的一個重要推手是利益的驅動。

  孔令水介紹說,五年前執法大隊在一次暗訪中發現,一個放生組織召集約300人到昌平虎峪進行麻雀、山雞、蛇的放生,每人收放生費500元,另外還收乘車費30元,這意味著組織者的總收入大約16萬元。這次活動的支出,包括購買放生動物、租用車輛及其他必要費用總計在4萬元左右。“從4萬元到16萬元,放生利潤高達3倍,這也不難理解為何各地有組織的違規放生行為屢禁不止。”孔令水說。

  以此次放生狐狸為例,組織者首先通過網絡發帖,尋找願意參加放生活動的人,確定放生隻數后,組織者再去河北的一家養殖場購買人工養殖的藍狐和貉,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私自組織在湯河口放生這些動物。

  雖然不了解此次放生組織者究竟收入多少,但可以想見,組織者絕對不會做“賠本買賣”。在不少地方,放生背后儼然已經形成一條“利益鏈”,甚至已催生出訂單生意:譬如放生鳥類,放生者向鳥販預訂,鳥販接下“訂單”后,便向捕鳥者下“訂單”,捕鳥者按“訂單”捕捉,然后送到鳥販處,鳥販再按“訂單”賣給放生者,放生者再預訂,如此循環往復。

  監管存空白

  如何處罰違規放生沒有明確規定,應通過立法和宣傳讓人們樹立正確放生觀念

  究竟是什麼人在組織放生?“網上組織放生的,一搜索一大片。”一位執法人員告訴記者,90%以上的不合理放生活動都是放生組織在網上發起的,各種放生QQ群、論壇、微信群等都是組織放生的平台。

  孔令水說,目前涉及放生問題的法律法規隻有1992年開始實施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但該條例對如何處罰違規放生行為,並沒有明確規定。

  此次懷柔區湯河口放生事件就是依照該條例,由園林綠化局責令放生組織者將未捕獲的動物限期捕回。與此同時,懷柔區園林綠化局還責令放生組織者對村民家禽損失以及其他損失給予了賠償。

  “坦率地說,此次放生雖然鬧出了不小的風波,但按照法律規定,並不能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懷柔森林公安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孔令水介紹說,如果放生的動物並沒有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在實際執法中基本上難以處罰。“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在修訂,林業部門也已經反映了放生等相關問題,希望新出台的法律對於這一問題進行更明確的規范。”

  此外,孔令水也很看重對公眾的宣傳,“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公眾應當樹立正確的觀念,不可隨意放生,否則就可能好心辦壞事,造成放生動物死亡而有悖放生初衷,甚至還可能對放生地點周圍的環境造成破壞。”

  

  ■記者手記

  放生沒那麼簡單

  懷柔湯河口放生鬧劇,付出了慘痛代價,從剛放生的380隻,到最后僅剩下40多隻。動物們在傷痛之余估計會很困惑,這麼折騰一圈,還死傷了那麼多同伴,這究竟是殺生還是放生?

  放生起於慈悲心,也起於對動物的愛護。與其因放生不成變殺生,倒不如毅然放棄“放生”的形式,真正回歸其“護生”的本意。要知道,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

  心中有愛、手下留情、珍視生命,這些都是延續放生內涵的有益實踐,也都比迷信某些形式更有意義。


  《 人民日報 》( 2016年06月02日 06 版)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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