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生態

怒江水電遭遇十三載生死劫 7家環保組織呼吁暫緩開發

馬維輝
2016年06月25日08:56 | 來源:華夏時報
小字號
原標題:怒江水電遭遇十三載生死劫 7家環保組織呼吁暫緩開發

7家環保組織呼吁暫緩開發 怒江水電十三載生死劫

4次提上議程,3次被叫停,怒江水電開發經歷了13年的爭議,利益各方仍舊是自說自話,無法達成共識。

6月5日,自然之友、雲南綠色流域、綠家園志願者等7家環保組織聯名向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出建議書。建議書起草人、自然之友公益律師夏軍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希望在“十三五”能源規劃中能夠強化環評約束和公眾參與,暫緩怒江水電開發。

怒江,作為“中國唯一沒有修建水壩的河流”,其流經的“三江並流”地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描述為“可能是地球上生物多樣性程度最高的溫帶地區”,由於不久前國家能源局起草的一份《水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再一次被卷入了輿論的漩渦。

13年反對建壩

汪永晨,民間環保組織綠家園的召集人。今年5月初,怒江水電開發“重啟”的消息傳出,她與其他幾家環保組織曾經找到國家能源局進行溝通,對方答復稱,“隻要雲南省不建,能源局不會主動建設。”由於對該答復不滿意,7家環保組織於是聯名發出了建議書。

汪永晨對怒江的關注源於13年前。2003年8月,國家環保總局的一位朋友告訴她,國家發改委通過了在怒江中下游修建兩個水庫和十三級水電站的《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報告》,希望民間環保組織能夠站出來,保住這條大江。

此前一個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剛剛批准了“三江並流”(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為世界自然遺產。而《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報告》則通過了怒江中下游鬆塔、丙中洛等地“兩庫十三梯”的開發方案,總裝機容量2132萬千瓦,比三峽大壩還要多300萬千瓦。

隨后,開發方案引發激烈爭論。9月3日,在“怒江流域水電開發活動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專家座談會”上,汪永晨與雲南大學教授何大明等對怒江水電發出抗議。10月25日,在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汪永晨又征集了62位科學、文化、新聞和民間環保人士反對怒江建壩的聯合簽名。2004年1月,北京市海澱區人大代表李小溪就怒江事件上書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2004年2月,溫家寶在怒江水電規劃報告上批示:“像這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且有環保部門的不同意見的工程,應科學研究,慎重決策”。隨后,怒江水電開發被擱置,成為水利開發因環保受阻的一個罕見樣本。

從2003年到2016年,汪永晨17次走進怒江大峽谷,對怒江的認識也在逐步深化。起初,她只是想留住怒江的美麗,因為怒江是中國南方重要的生態廊道、自然風景長廊、多元和諧民族文化走廊。

而在一次走訪中,她得知一支勘探隊伍進駐怒江后的10個月裡就有20多人死於事故,這讓她開始關注怒江水電開發的危險性。地質學家徐道一與孫文鵬也警告說,怒江是第四紀以來新構造運動最為劇烈的地區,在怒江上筑攔江大壩必然要橫跨斷裂破碎帶,相當於在剪刀口上建大壩,任何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大壩都無法經受怒江板塊的移動。

4次提上議程

與環保組織的觀點恰好相反,能源部門則一直試圖啟動怒江水電項目。

2003年,在國家加大水電開發力度的大背景下,怒江水電第一次被提上議程。當年3月14日,華電集團與雲南省政府簽署《關於促進雲南電力發展的合作意向書》﹔6月14日,雲南華電怒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組建。不過,這次嘗試最終因溫家寶的批示而叫停。

第二次嘗試是在2008年。這年3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其中顯示“十一五”期間將開發怒江的六庫、賽格水電站。最終,該規劃未獲環保部門批准。

第三次,國務院2013年1月公布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顯示“十二五”期間將積極發展水電,怒江水電基地建設則名列其中,隻不過把2003年“兩庫十三梯”的開發方案修正為了“一庫四級”。不過,該項目最終同樣因環保爭議而被喊停。

如今,“十三五”各項規劃正在編制,能源部門又開始第四次嘗試。《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在國家能源局起草的《水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怒江水電再次入圍重點水電發展之列。水電規劃總院在報送國家能源局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建議稿)》中也提出,西部地區以川、滇、藏為重點,全面推進大型水電能源基地建設,其中就包括了怒江。

能源部門歷來的表態也都持支持態度。2011年1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曾公開表示,怒江一定會開發,希望在深入論証、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啟動怒江的有關電站建設。

后來,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兩位副秘書長張博庭和吳義航也曾先后公開表達過類似的觀點。

地方政府態度轉變

13年間,環保人士與能源部門是否能夠達成一些共識?汪永晨告訴《華夏時報》記者,雙方基本還是各說各話。

面對爭議,地方政府在實踐中又是如何操作的?事實上,他們的態度也發生過戲劇性變化。

起初,地方政府都是水電開發的支持者。2003年11月,怒江州計委辦公室主任趙振中曾經表示,怒江全部梯級電站建成后,怒江州的地方財政每年將增加10億元。而彼時,怒江全州地方財政收入僅為1.05億元/年。

在2003年溫家寶總理叫停怒江干流水電開發后,地方政府就把目標瞄向了怒江支流的小水電開發。該年10月17日,雲南省政府發布《關於加快中小水電發展的決定》,規定將中小型水庫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省市縣。文件還要求,各地要把中小水電開發作為地方招商引資的重點,特事特辦,簡化手續,為中小水電開發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務。

2003年-2011年,怒江小水電開發進入高潮期。怒江州發改委數據顯示,2003年,怒江州僅有水電站30座,總裝機規模不足8萬千瓦﹔而到2015年底,全州在網小水電已達95座,總裝機容量129萬千瓦,10年間新建的水電裝機容量已達此前幾十年的15倍。

但隨著新一屆政府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視,地方政府的態度又發生了巨大的轉變。今年年初,雲南省黨政領導提出將停止怒江小水電、小礦山的開發。2月,決定設立怒江國家公園,規劃面積3488.08平方公裡。省委書記李紀恆表示,未來5到10年,怒江大峽谷將成為世界級旅游目的地,甚至超過美國的科羅拉多大峽谷。

不過,有分析認為,由於怒江水電開發已經國務院審批列入能源發展規劃,所以真正撤銷還需雲南省將意見上報國務院批准。

(責編:章斐然、呂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