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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塑,要把更多居民動員起來(新視角)

蘇 格
2020年08月31日08:2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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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垃圾污染是中國垃圾分類工作中面臨的一項挑戰。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施行。這些法律、規章都對治理塑料垃圾污染做出了相應規定。深入落實好這些法律和政策,居民動員是一項重要工作。

  通過正面引導,改變居民生活習慣。各種類型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快遞包裝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是中國塑料垃圾污染的主要來源。如果居民在購物、用餐過程中自帶可重復使用的袋子、打包餐具,就能大量減少塑料垃圾。在上海,有個名叫愛芬的環保組織通過開發減塑打卡小程序、微信群互動、朋友圈晒照等方式,在相互鼓勵的氛圍中,讓菜籃子、飯盒重新回到居民生活中。

  在垃圾分類宣傳中融入減塑理念。減塑和垃圾分類有著共同目標,就是減少混合垃圾產生量、清運量、處理量,從而達到改善環境目的。但是,由於減塑工作主要由各地發改委、環境等部門主抓,垃圾分類工作則主要由當地住建部門等主抓,二者的考核對象和考核標准不同,在現實中公眾難以更深入了解到禁限塑政策具體要求,一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社區工作者也尚未深入理解減塑宣傳有助於提升垃圾分類實效。因此,有必要將減塑和垃圾分類宣傳更深地融合起來。

  通過“經濟杠杆”撬動居民行為改變。對於居民而言,選擇包裝方式最看重價格和便利性,一次性塑料用品很好契合了居民需求。但一次性塑料用品如此“價廉物美”,其實是因為將環境治理成本轉移給了整個社會。也就是說,一次性塑料用品高昂的收集、運輸、處理成本由社會“埋單”,這對堅持環保習慣的公眾也不公平。在多數情況下,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一次就很快變為垃圾,可在其出廠時,就收繳垃圾預處理費,用於激勵耐用品重復使用方案或回收可循環利用的塑料垃圾。通過“經濟杠杆”,人們的行為才可能真正改變,並長久維持。

  發揮好公眾的監督作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對於多數人而言的確很方便。如果商家不嚴格遵守禁限塑規定,許多公眾在環保意識不足的情況下,很可能不會主動拒絕使用這些一次性用品。對商家是否守法進行監督就十分重要。中國在治理水污染、大氣污染等其他環境問題的過程中,已經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公眾監督體系。例如,一些環保志願者通過研發小程序,為環境執法部門提供環境違法事件線索。減塑工作涉及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回收等環節多,更需要發揮好公眾的監督作用。

  真正消除“白色污染”,需要創造條件、破除梗阻,讓更多居民真正參與進來,打好這場全民減塑戰。

  

(責編:李昉、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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