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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行政壁垒成为环保执法羁绊

2015年07月19日10:08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莫让行政壁垒成为环保执法羁绊

  近日,大量下泄的上游污水团让安徽省五河县的“两湖”流域遭受到多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污染事故。几乎是一夜之间,水美鱼肥的安徽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变成了“酱油湖”,附近的天井湖也未能幸免;也就在这一夜之间,沱湖、天井湖周边渔民经年累月的辛勤劳作化为泡影。然而对于此次事故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双方政府各执一词。

  点评:对于地方环保执法部门而言,其管辖范围是有限的,但环境污染却不受行政区划约束,特别是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受大气环流、地势高低等因素影响,跨区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五河县水污染事件就是这样,环境污染的后果发生在五河县,但是环境污染侵权主体责任则可能在河流上游地区,根据环境保护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环境侵害主体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此次事故责任认定,便被两地政府踢皮球。

  行政阻隔,一直就是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最大的障碍。尽管大家都知道握拳出击力量大,但在操作层面很难到位,推诿扯皮、各自为政、协作乏力、合力不足等现象比比皆是。五河县水污染事件陷入执法困境,就是又一例证。

  总而言之,对于跨区域环境污染事件,必须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各地政府不能“只扫门前雪”。建议在地方政府扯皮的情况下,上级环保执法部门要主动介入,莫让事实真相淹没在争执里,更不能让被污染侵害的群众旷日持久地等待下去。

(责编:刘博雪、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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