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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选民:生态环境损害要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双重追责

2015年09月17日15:39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 杜燕飞)今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在会上表示,8月中旬公开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具有三方面的特点,核心是一个“严”字,明确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双重追责。

高选民表示,《办法》明确了追责对象、追责情形、追责办法,划定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是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利剑。

具体来看,第一,体现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强调,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现实中生态环境事件屡屡发生,往往与一些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直接关系。《办法》针对这个问题,强化刚性约束,旨在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不能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再越雷池一步。

第三,体现了从严追责的坚定决心。《办法》的核心是一个“严”字,有三方面突破:

一是党政同责。首次将地方党委领导成员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追责对象,有助于推动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担责、共同尽责。二是终身追责。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追责,决不允许出现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三是双重追责。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的责任,又强化监管者、追责者的责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追责链条和制度的闭环系统,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实行“零容忍”,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证。

(责编:杜燕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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