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偷排亂排企業主 環保阿Sir喊你接招
面對環保執法領域棘手三大難題 環保執法工作負責人和環保警察准備好了
本報訊 (記者何超、楊博)上周三,廣東省首支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在佛山挂牌成立,這標志著“環保警察”將作為一支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專門力量而出現在佛山環保領域。從環保部門數據來看,今年截至9月底,佛山立案處理污染企業1450宗,但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僅28宗,即使如此,這一數字也比去年增長了133%。那麼,“環保警察”走馬上任之后,將會給佛山“環保執法年”帶來怎樣的實質變化?
周末以來,本報記者先后專訪禪南兩區環保部門一線執法工作負責人和佛山“環保警察”負責人,對擺在本地環保執法領域最棘手的三大難題一一見招拆招,找尋答案。
佛山立案偵查污染環境案件
多屬重金屬離子污染水體類
2014年佛山環保領域大事件不斷。從3月份正式將今年確定為“環保執法年”,到印染企業開啟退出中心城區的最后時間表,再到上月針對佛科院北院校區、許海中學常年受工業廢氣困擾而展開的重拳整治,可謂高潮迭起。上周四的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針對佛山“環保警察”新近挂牌成立,市委書記劉悅倫還特別評論說,以前環保人員執法,很多環保違法企業不買賬,關門不理。現在環保警察來了,“就有了威懾力”。
而事實上,早在去年6月,最高法、最高檢就頒布了《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原來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修訂為“污染環境罪”。
那麼,按照新的司法解釋框架,所謂“嚴重污染環境”的十四項認定標准中,究竟哪些標准對打擊佛山本地污染環境犯罪帶來重大影響呢?對此,經偵支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的上級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從出台新司法解釋到今年9月份,佛山警方所立案偵查的污染環境案件,大多屬於重金屬離子污染水體的類型。“污染大多來自本地傳統的鋁型材企業、電鍍企業偷排超標工業廢水,這是本地最典型的污染環境案件。”
他分析說,新司法解釋與佛山此類典型污染類型相關的認定標准主要是第三、四項,即“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三倍以上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的,隻要行為方面上滿足要件,就可進行刑事追訴。
他還稱:“不少企業老板以為偷排隻要繳納罰款就可了事,但今后即使沒有達到嚴重污染的后果,隻要排放‘超標三倍以上’污染物,就要受到刑事制裁。”
執法遭各種干擾
阿Sir:對涉案人員實施管理和控制
在環保部門主導的多部門聯合執法中,環保部門的執法權力十分有限。禪城環保部門一線執法人員稱,現場執法常遭遇“抗法”,不少企業見檢查就關上門暗地生產。“如果執法人員此時破門而入,還會被企業反咬一口毀壞財物,所以的確需公安部門的震懾力。”
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遭遇企業暗中生產,“環保警察”基於其行使偵查權,可以強行開門展開調查,這將改變以往聯合執法中出動警力局限於維護現場秩序的做法。
“對大多數違規排污企業,行政處罰金額多在10萬元以下,對造成水污染的罰款也在50萬元以下。這些罰款相對企業運營動用的資金是九牛一毛。”南海環保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稱,處罰力度有限,導致環保執法震懾力不足。
一線環保執法人員吐槽說,對於無牌無証企業,除非企業主承認偷排,否則難以對其個人做出處罰。“很多時候,無牌無証企業主謊稱‘我不是老板,老板不知道哪去了’,我們就很難取証,無法對其個人實施處罰。”
對此,經偵支隊有關負責人強調說,警方對污染環境案件中的涉案人員實施管理和控制是優勢,這將一改以往單一的行政執法面對狡猾的企業主無法處罰到位的局面。
面對三大難題 環保阿Sir見招拆招
本地環保執法領域棘手的三大難題是什麼?禪南兩區環保部門一線執法工作負責人和佛山“環保警察”負責人稱:執法時遇各種干擾,搜集污染環境罪案証據滯后,村級工業“打游擊”排污難應付。如何破解,看他們支招!
搜集証據滯后
阿Sir:聯合現場執法中就可搜集証據
取証難也是環保部門遇到的棘手問題之一。南海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以往執法中,取証先由環保部門展開,在認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時,再移交公安部門處理,但其取証環節缺乏操作性細則。例如,法律規定污染企業“對附近環境和居民生產生活造成影響”要處罰,但卻很難界定這個“影響”。“河涌污濁發臭,但並沒出現死魚,所謂的‘影響’就難斷定。”
另一方面,在“環保警察”沒有組隊成立前,環保部門發現企業涉嫌污染環境犯罪后,須將証據材料等以文件形式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由其赴現場取証。
南海環保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表示,公安部門對出具監測報告的單位有嚴格資質要求,並要求監測超標排放的部位不隻局限於排污口,還要對整條排污管線實施攝像監測,取証后再經過一系列程序,往往要一個多月時間,甚至有耗時兩個多月的情況。“然而污染環境的犯罪証據往往是偶發、突發的,具有臨時性,這些程序設置會使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后錯過最佳取証時機。”
對此,經偵支隊有關負責人稱,今后“環保警察”與環保部門將展開更緊密的合作,不再局限於由環保部門移交有關污染環境案件。“在接到群眾舉報后,‘環保警察’可與環保部門共同展開聯合執法,並在第一時間赴現場展開証據固定和搜集工作。”
村級工業“打游擊”排污難應付
阿Sir:請社區民警搜集線索
佛山是以制造業為主的城市,印染、造紙、化工、非金屬礦物制造等重污染行業較多。而根據《廣東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佛山共有工業污染源42530個,位居全省第1位,監管任務繁重。其中,不少工業污染源來自村級工業園。禪城環保部門環境監察科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歷史遺留問題,村級工業園涉及村民土地出租利益,在村級工業園執法更容易遭遇到抵制,甚至有暴力抗法的現象。
同時,這些村級園多數是無牌無証作坊,生產活動容易隱蔽,往往容易死灰復燃。而南海環保部門的執法人員更是直言,對這些村級工業園,我們大多實施停水停電,但他們往往私下接回電線又繼續偷偷摸摸地生產了。
對此,經偵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污染企業,“環保警察”會更側重於打擊,而不隻單純配合環保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實際操作中,“環保警察”會根據社區民警排查獲取的線索,實施主動偵查,再請環保部門配合鑒定取証。
環保、公安兩部門深度合作時機到了
佛山成立全省首支“環保警察”隊伍,勢必將史無前例地加強公安與環保部門之間的合作,促使打擊和防范污染環境犯罪進入縱深地帶。那麼,“環保警察”更需要政府跨部門之間的力量調配與專業合作,這亟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協調機制。
經偵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警察”挂牌成立后,希望能從與環保部門加深合作中獲得更多辦案線索,同時也希望“環保警察”能建立起自己的渠道,把優勢警力部署在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方面。
此外,他還介紹說,目前110系統已有成熟移交各類舉報、投訴的機制,涉及環保部門處置權限的線索,會及時移交處理。
對此,市政協委員羅斌華建議說,“環保警察”雖然歸屬公安部門管理,同時應納入市政府統籌調配,這樣的工作機制或可更有利於形成環保執法的合力。特別對佛山來說,本地產業多由分散的中小型企業組成,生產靈活,而排污的違法成本較低。環保和公安部門應該借此契機,共享有關辦案資源。例如,警方是否可考慮將監控資源與環保部門共享,對污染黑點實施實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