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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誰摘不掉污染帽子就摘誰“烏紗”

2015年05月06日08:28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沈陽:誰摘不掉污染帽子就摘誰“烏紗”

  光明日報沈陽5月5日電(記者畢玉才)“在環保方面不履職盡責、違法違規,在融資信貸、招標採購、資質認定、財稅優惠、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優秀黨員、五四獎章認定參選和評優中,一票否決﹔因工作不力導致目標責任狀未完成,或是因決策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不予提拔。”5日,記者從沈陽市環保局了解到,沈陽市市長潘利國與22個市直委、辦、局和13個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主要領導簽訂了2015年度藍天行動目標責任狀。作為沈陽市“藍天行動”的責任主體,這35個單位的“一把手”就是第一責任人,誰不重視環保誰就不受重用,誰摘不掉污染帽子就摘誰“烏紗”。

  根據國家公布的74個重點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監測結果,沈陽市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別排在倒數第15位和倒數第11位,這一結果讓老工業基地沈陽市坐不住了。日前,沈陽出台了《關於全面加強環境保護的意見》和《沈陽市藍天行動實施方案(2015—2017年)》兩個文件,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是本地區本部門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嚴格實行環境保護政績考核和環境保護責任追究,設立專門機構開展環境保護責任審計,定期向社會公開發布環保黑名單。

  據沈陽市環保局副局長李剛介紹,未來三年,沈陽市將實施車用汽柴油最新標准,實現汽柴油“國五”標准。在政府劃定的區域內,規模以上醫院、學校、商場、超市、賓館、洗浴、餐飲、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將全部使用清潔能源。計劃到2017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40天,細顆粒物濃度下降15%。

(責編:石霞(實習生)、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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