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編號:FBCF2A00000P-cds-yaz-z001
主要問題: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位於邛崍市天邛產業園區內,約230萬噸磷石膏渣堆放於邛崍市羊安鎮工業園區內斜江河(岷江支流)邊,距離河道最近處不足10米。堆存場地未採取防滲措施,渣堆未完全覆蓋。渣場建有水導流槽及收集池,收集后的水直排斜江河河道。
清理情況:邛崍市政府委托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完成《邛崍市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污染防治應急治理方案》和《邛崍市磷石膏治理總體方案》。目前,已完成對堆場全面覆膜處理。修建滲濾液和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滲濾液轉運至高宇化工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在斜江河磷石膏堆場上下游設置地表水質監測斷面,堆場周邊設置地下水監測井,每月開展水質監測。目前,邛崍市已制定高宇化工磷石膏綜合利用工作方案,計劃年內依托高宇化工和上筑建材等公司新增磷石膏綜合利用生產線,形成100萬噸/年的綜合利用生產能力,預計3年內消納完成現有290萬噸磷石膏渣。
溯源情況:經核實,堆存磷石膏由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產生。高宇化工前身為邛崍市磷肥廠,原邛崍磷肥廠經過30年生產形成了存量較大的3座磷石膏渣堆場。1號堆場佔地約99.77畝,渣量約230萬噸﹔2號堆場佔地約14.7畝,渣量約18.7萬噸﹔3號堆場點地約31.25畝,渣量約41.8萬噸。其中,1號堆場距斜江河最近約10米。
處罰情況:針對高宇化工3個堆場未有效落實工業固體廢物貯存“三防”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流失的環境違法行為,邛崍市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高宇化工罰款人民幣10萬元。目前,已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
問責情況:邛崍市紀委給予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廖藝黨內警告處分,環保局黨組成員、環境監測站站長朱杰警告處分,天邛產業園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彰婭州警告處分﹔中共邛崍市委組織部對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伯臣誡勉談話,對原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程光輝誡勉談話,對天邛產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章少琳誡勉談話。
邛崍市環保局給予污染防治科科長黃永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記過處分,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大隊長龔富明黨內警告處分,副大隊長兼第一中隊中隊長臧廣輝黨內警告處分。
天邛產業園區管委會對網格員易奉敏、閔華、胡朋進行誡勉談話。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於2018年5月12日、5月15日、5月16日在《成都日報》和成都市電視台進行信息公開﹔自2018年5月9日起,每周四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整改進度信息。
22.編號:130-新21
主要問題: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來牟鎮鴿子村085縣道北側,露天堆放有600-1000噸石灰窯窯爐廢渣,離越溪河主河道約200米。
清理情況:該點位堆存的固體廢物為石灰窯窯爐廢渣和生活垃圾。目前,榮縣人民政府已完成該點位石灰窯窯爐廢渣、生活垃圾的清運工作,共清運1200噸窯爐廢渣,運往榮縣建筑垃圾棄土場(過水鎮)回填。
溯源情況:經核實,堆存石灰窯窯爐廢渣由當地村民張朝軍於1995年經營的石灰窯產生,該石灰窯於2000年關閉並拆除,后未對原石灰窯窯爐廢渣進行處理。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該非法傾倒固體廢物違法行為至今超過了兩年的有效行政處罰時限,故未立案處罰。
問責情況:對來牟鎮黨委書記程守峰、鎮長朱文彬進行誡勉談話,對來牟鎮副鎮長姚聲才進行行政警告處分,對榮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劉宗久進行提醒談話,對網格化監管員李方文免職處理。
信息公開:該問題已經在自貢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和《自貢日報》2018年5月15日第B4版進行了信息公開﹔整治進展情況在自貢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和《自貢日報》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進行了信息公開。
23.編號:117-新11號
主要問題:重慶市秀山縣烏楊街道大田壩村陽雀灣組秀山縣陽雀灣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南側夾山中工業固體廢物隨意堆放。
清理情況:已完成該點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一是企業委托咨詢機構編制了場地整治技術方案,並通過專家評審﹔二是將3077噸廢渣轉運西南水泥公司做原料利用和2379噸轉移三潤礦業公司綜合利用﹔三是對固體廢物堆場規范設立了1000平米密閉式廢料暫存點﹔四是按整治方案已完成對原堆場的覆土綠化,並已通過專家組驗收。
溯源情況:陽雀灣礦業有限公司堆存的固廢為企業燒制石灰過程中由於技術不穩定,部分石灰純度達不到客戶需求,成為不合格產品,企業將其堆存在廠內及廠界邊緣處,轉運不及時。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重慶市秀山縣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已給該企業下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秀山環罰〔2018〕16號),作出對秀山縣陽雀灣礦業有限公司處罰8萬元的決定。
問責情況:秀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針對該企業廢渣隨意堆放的問題,對縣經信委黨組成員羅文德、縣環境行政執法支隊長趙仁貴、烏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楊建國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寫出深刻檢查。縣環保局對企業法人季志有進行了約談。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已分別於2018年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5日、6月29日、7月5日、7月13日在“秀山網”進行信息公開。
24.編號:237、239
主要問題: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太白鎮中天型材碼頭外灘地,露天堆放有工業固體廢物約800噸,佔地面積約10畝,位於長江最高水位線以下。
清理情況:該點位堆存的固體廢物為脫硫石膏。目前,當涂縣已完成該點位工業固廢的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共清運800余噸至正鼎公司密閉倉庫內暫存。
溯源情況:經核實,脫硫石膏是由安徽長江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馬鞍山瑞昌金屬材料貿易公司,銷售給馬鞍山中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為生產礦渣微粉原料,中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后,剩余部分堆存於現在江灘區域,未採取“三防”措施。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對馬鞍山中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0萬元人民幣。目前,罰款已執行到位。
問責情況:當涂縣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經當涂縣水利局黨組研究決定,對負有相關責任的縣水利局水政大隊隊長胡發強、原沿江分局副局長施兵和現任沿江分局副局長唐俊、護堤員劉亮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處理。當涂縣太白鎮對寧西村主任夏重華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在《馬鞍山日報》2018年5月17日、24日、31日二版分三次進行信息公開。
25.編號:240、241
主要問題: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金家庄街道待建長安航運、快捷碼頭,前期堆存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整治不徹底,岸邊及橋下仍有殘留約100噸,堆存點位於長江最高水位線以下,未採取防滲處理措施。
清理情況:該點位堆存的固體廢物為鋼渣、電廠爐渣和粉煤灰。目前,花山區完成該點位工業固廢的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共清運500余噸,均運送至江蘇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妥善處置。
溯源情況:經核實,鋼渣由李行善收購自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爐渣為秦偉收購自馬鞍山皖能電廠,粉煤灰為薛勇收購自馬鞍山皖能電廠,均堆存在馬鞍山市長安航運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場地內,未採取“三防”措施。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對馬鞍山市長安航運物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處罰6萬元、對李行善處罰3萬元、對秦偉處罰2萬元、對薛勇處罰1.5萬元。目前,罰款已執行到位。
問責情況:花山區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花山區政府對區農委主任潘貴龍、金家庄街道主任趙偉進行了約談。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組和花山區農委黨組對花山區水利站副站長沙維勝誡勉談話。花山區金家庄街道黨工委對恆興村書記伍為仁誡勉談話。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在《馬鞍山日報》2018年5月17日、24日、31日二版分三次進行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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