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廢行動2018":一般工業固廢類問題累計罰款260余萬元【6】

2018年07月25日16:50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26.編號:138-新-12

主要問題: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綺陌街道墨峰村,約1萬噸商混廢料傾倒於山坡,傾倒面積約2800平方米。

清理情況:織金縣環境保護局已委托貴州織金宇諾建材有限公司將傾倒的約1萬噸商混廢料全部清運至貴州織金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對其未撤走的水泥、煤灰儲料罐及拌合設施進行拆除並進行覆土復綠。

溯源情況:經核實,商混廢料由綺陌街道墨峰村一臨時拌合站產生,2014年該拌合站停止生產,將未使用完的混凝土傾倒至山坡上。該拌合站不對外經營,生產混凝土供織金縣東昌物流園和凱馬汽車兩建設項目使用,2014年東昌物流園和凱馬汽車兩項目因資金鏈斷裂而停建,拌合站也隨即停產。

處罰情況:因東昌物流園和凱馬汽車兩家企業已作為僵尸企業被清出織金,現已無法找到責任主體,目前已由縣財政出資對商混廢料進行清理,對拌合站進行拆除,並對其區域進行覆土復綠。

問責情況:織金縣已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對織金經濟開發區副主任陳華、織金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楊露、織金縣人民政府綺陌街道辦事處主任朱天林3人進行警示約談。

信息公開:該問題整改情況已於7月3日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環保督查專欄”進行信息公開。 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27.編號:138-新-13

主要問題: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綺陌街道墨峰村,約5萬噸污泥、棄土混合物堆存於綺陌大道南側,堆放面積約1萬平方米,堆存點無防滲措施。

清理情況:目前,織金縣城市管理局已將傾倒污泥全部運往大荒坡垃圾填埋場進行堆放,清運量600余立方米。沿堆土場外圍修建了長420米,高1.5米擋土牆。將堆放的棄土推平壓實,呈三級階梯狀,並進行綠化種植。

溯源情況:經核實,堆存棄土由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轉運至此,擬用於織金縣環境治理景觀工程(寶楨湖修建)一低凹地塊的回填,但未及時按規范要求進行回填。目前,織金縣環境保護局要求該公司立即對此地塊進行回填平整。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織金縣環境保護局依法立案查處,對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目前,案件正在執行中。

問責情況:織金縣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對織金經濟開發區副主任陳華、織金縣住建局局長張雲洪、織金縣交通局局長陳鏵、織金縣人民政府綺陌街道辦事處主任朱天林進行警示約談。

信息公開:該問題整改情況已於7月3日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環保督查專欄”進行信息公開,同時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28.編號:1322、1323、1324

主要問題:貴州省黔南州瓮安縣銀盞鎮玉華社區,近30萬噸磷礦廢渣露天堆存於岩根河流域及農田邊,無防護措施,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清理情況:該點位堆存的固廢為礦井掘進時產生的廢石渣料及4萬余噸低品位磷礦石。目前,針對責任主體企業已進入破產程序、法人處於拘留狀態的實際,瓮安縣政府組織委托第三方瓮安縣磷化有限責任公司墊資代為清理,現已完成1323、1324點位共4萬余噸工業固廢的清理和平整、覆土生態治理工作,完成1322點位3.9萬余噸低品位礦石的轉運銷售和距岩根河100米范圍內11萬余噸工業固廢的清理,其余區域全面進行覆土生態治理。清理的廢石礦渣全部轉運至正在實施的棉花寨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點進行回填妥善處置。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和清理整改完成后,均請了省級專家組到現場進行實地審查指導把關。

溯源情況:經核實,廢渣來源為瓮安縣中盟(華雄)磷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掘進礦井時產生的廢棄石料和低品位礦石,由於未實質性開採到礦石產品,該公司因大量負債導致資金鏈斷裂,於2016年5月停建礦井,其露天堆存的廢渣清理一直未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瓮安縣政府於2016年組織第三方,於該公司上述堆場近岩根河岸邊修建了圍堰、淋溶水收集溝和收集池。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貴州省瓮安縣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對瓮安縣華雄磷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處罰5萬元。目前,罰款已執行到位。該公司停建礦井前,已被瓮安縣環保局先后實施按日連續計罰、挂牌督辦、停產整改、行政罰款、移送公安等9次處罰,目前該公司因資金原因進入破產程序、法人處於拘留狀態。

問責情況:瓮安縣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縣委、縣政府組織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瓮安縣水務局局長文敬友、銀盞鎮人民政府鎮長李生杰、瓮安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李飛進行了約談。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已經於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在黔南州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進行信息公開。

29.編號:GZ41-QN、GZ42-QN

主要問題:貴州省黔南州瓮安縣銀盞鎮玉華社區,瓮安縣磷化公司玉華6號和8號礦井邊露天堆存約2000噸礦渣。

清理情況:該點位堆存的固廢為磷礦石開採過程中剝離的廢石料和河道石砂等。目前,瓮安縣政府責成瓮安縣磷化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主體責任,已完成該點位工業固廢的清理和平整工作,共清運2000余噸,其中1800余噸運送至該公司6號和8號礦井作為井下支護建筑填料,約200噸轉運至正在實施的棉花寨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點進行回填妥善處置。清理整改方案制定和清理整改完成后,均請了省級專家組到現場進行實地審查指導。

溯源情況:經核實,上述廢渣來源為貴州省瓮安縣磷化有限責任公司在6號和8號礦井作業時,開採磷礦石時剝離產生的廢石料,以及汛期對企業所在岩根河段清理產生的石砂等,企業安排作為6號和8號礦井井下支護回填建筑材料正在使用,臨時露天堆存在礦井旁邊的場地內,堆場近岩根河岸邊建有圍堰、淋溶水收集溝和收集池。

處罰情況:針對上述問題,貴州省瓮安縣環保局依法立案調查,對瓮安縣磷化有限責任公司處罰5萬元。目前,罰款已執行到位。

問責情況:瓮安縣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縣委、縣政府組織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瓮安縣水務局局長文敬友、銀盞鎮人民政府鎮長李生杰、瓮安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李飛進行了約談。

信息公開:該點位整改進展情況已經於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在黔南州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進行信息公開。

(責編:施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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