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蒋琪)记者从水利部获悉,为加大对非法采砂惩戒力度,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王治表示,水利部将进一步推动“非法采砂入刑”工作,该项司法解释将河道非法采砂严重违法行为纳入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制裁范围,有望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发布。
水利部建设管理督查专员祖雷鸣介绍说,目前,我国缺乏全国性的河道采砂法律依据,时常有“三无”船只偷采行为的发生。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对非法采砂最高仅可处以30万元罚款,相对于非法采砂的暴利而言,罚不抵过,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对非法采砂者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祖雷鸣表示,今年7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促进了三部门在采砂管理方面的合作;为进一步深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明确了水利、交通、公安等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实行了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了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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