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組1000天特稿之六:
綠水青山帶笑顏 綠色發展謀新篇【2】

鞭打慢牛 厘清責權
讓制度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霾愁”深深仍有企業昧心超排 督查曝光形成威懾力(尹志燁/人民圖片)
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當庭裁定駁回泰州錦匯公司的再審申請,被告企業被要求賠償環境修復費用的審判結果維持不變。
錦匯公司曾用改裝的船舶,將2萬多噸廢酸倒入河中,造成嚴重污染。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審理,一審判決6家企業支付1.6億多元的索賠金。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當庭裁定,這個天價環保公益訴訟案終於塵埃落定。
近年來,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案例層出不窮,天價環保公益訴訟案“觸目驚心”。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
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聚焦環保督察工作機制﹔《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緊盯領導干部,隻要破壞環境,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隻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鞭打慢牛,厘清責權。今年7月,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8省區,在地方掀起環保督察風暴。據統計,已有超100人因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被刑事拘留﹔黨政部門2000多人被問責,多數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多位專家表示,中央環保督察“重拳出擊”,是向全社會傳遞信號,使人們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關乎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從“督企業”到“督政府”,綜合督查及環保約談推動各地加強環境治理,領導干部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文件確立領導責任制,嚴格環境執法,加大監管力度,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得到解決,一些地區的環境質量得以改善。治污攻堅初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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